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黑教高处[2014]48号)文件精神,我院现启动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撰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部门要按任务分解撰写教学质量年报相关内容,且在撰写内容中要体现支撑数据。
2.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财务、科研、图书等数据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各部门任务分解请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安排
1.动员启动阶段:2014年10月12-14日
2.各部门撰写阶段:2014年10月15-19日
3.各部门上报与汇总阶段:2014年10月20-22日(形成教学质量报告初稿)
4.第一次审核:2014年10月23-24日
5.修改阶段:2014年10月25-26日
6.第二次审核:2014年10月27-28日
7.校内公示:2014年10月29-31日
8.上报省教育厅:2014年10月31日
三、要求
1.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从2014年11月起挂在校园网主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因此,请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撰写并亲自做好审核工作,协助部门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协助责任部门提供相应材料。
2.请责任部门结合2013年采集、上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附件1、附件2的内容认真撰写本部门的教学质量年报,在撰写过程中一定要体现附件3中相关支撑数据,同时,报告须提供各指标内涵的亮点。
3.有关生师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图书等指标合格标准,请认真查看附件4。
4.请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审核签字)材料于10月20日9:00前报至教学研究与评估部,联系人:白艳晶,电话:2663660,邮箱:46022762@qq.com
附件:
1.教学质量年报撰写工作任务分解
2.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3.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学研究与评估部
201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