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部各教学单位、临床各教学基地:
新的教学质量评估周期已经开始,为更好地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督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院政发[2014]146号)文件精神,重新组建本部门的教学督导组。
2.在新的教学督导组未组建完成之前,请原有的教学督导组继续进行本学期的课堂教学督导,保持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新的教学督导组组建后马上进行本学期的课堂教学督导,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完整性。
3.本督导周期请使用新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
4.请各教学单位、临床各教学基地于10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教学督导组名单到教学研究与评估部,联系人:白艳晶,电话:2663660,邮箱:46022762qq.com。
特此通知。
教学研究与评估部
201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