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9浏览次数:77

院直各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5〕317号)文件精神,并为迎接审核评估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提供依据,学院决定启动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采集与填报我院2014-2015学年及2014自然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各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技术要点

1. 本年度数据采集系统网址为:udb.heec.edu.cn,格式、填报方法、用户名及密码与去年相同,由责任部门负责向相关部门采集并在网上填报数据(数据内涵详见附件2:填报指南)。

2.各责任单位数据之间由数据编号相互关联(如教师工号、单位号、专业代码等),相同数据必须保持编号一致性,才能通过系统校验并提交。

3.负责编制数据编号的责任单位,如院办、教务处、人事处等应先向其他责任单位公示数据编号(使用上年度编号),并尽快在系统内填报基础数据表,以备其他单位查询使用(详见附件3:齐医数据填报服务与指南)。

4.部分表格数据需要填写数据代码并进行代码转换,请务必保持准确(详见附件4:代码索引及附件5:代码自动转换导入模板)。

5.系统新增复制功能,可将去年的可用数据复制到今年(详见附件6:数据复制流程)。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数据填报信息将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所采集数据将作为审核评估及撰写教学质量年报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设专人负责,并将部门负责人及填报负责人名单(附件7)于2015年9月10日下班前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所有填报的数据及文字材料要求进行反复认真核对,数据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人签字后方可上报,文责自负。

3. 各责任部门填报完成后,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

审核并最终上报至教育部评估中心。

4. 各责任部门填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17:00。

工作联系人:刘春苗  电话:2663680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各附件.rar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