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院、部及附属医院:
按照黑龙江省教学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7〕1 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申报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3.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文件要求。
4.时间安排:
(1)1月19-2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
(2)1月21日,上交材料至评估中心;
(3)1月22-23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1月26日申报材料上报至省规划办。
二、上交材料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上交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上交材料地点:机关楼1211;邮箱:97500742@qq.com;联系人:刘富、李双,联系电话:2663680、13836279969、18686941010。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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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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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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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