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7【2】号)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如申请重点课题,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
4.其他:(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材料要求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
2.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
3.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
上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57695590@qq.com,联系人:刘富、傅嫣然,联系电话:2663680。
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办公楼1211室。
附件:
2017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20170419.doc
2017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指南20170419.doc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