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医学会教育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高教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7-05-09浏览次数:79

学院各部门及附属医院:

依据《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对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检查范围: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

2.检查形式: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材料要求: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介版各一份)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616日,地点:机关楼1211,联系人:刘富、傅嫣然。邮箱:957695590@qq.com

 

附件:

附件1:中期检查通知文件.doc

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齐齐哈尔医学院获得中华医学会项目.xlsx

附件4:中华医学会课题管理办法.doc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