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及附属医院:
依据《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对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检查范围: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
2.检查形式: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材料要求: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介版各一份)
4.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6日,地点:机关楼1211,联系人:刘富、傅嫣然。邮箱:957695590@qq.com
附件: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