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563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工作部门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参与单位: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
二、工作内容
此次采集与填报延用教育部2017年升级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V3.0版(登录地址:http://udb.heec.edu.cn),共88项表格。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参与单位协助填报,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各牵头单位填写数据填报人与审核人信息表,发至邮箱:97500742@qq.com(附件5)。
2.10月11日,评估中心完成各牵头单位填报与审核账户权限分配。
3.10月20日,各基础数据表牵头单位完成数据填报与审核,提交至平台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并将表格传至QQ群:452068826。
4.11月8日,其他表格牵头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全部数据提交至本部门审核账户,由部门负责人完成审核。
5.11月13日,完成学院数据审核,一键提交至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三、工作说明
1.请相关人员仔细学习“填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准确了解数据内涵、精准掌握时间节点,即自然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时点:2018年9月30日。
2.请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科研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于10月20日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工作,为其他单位的填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3.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指定专人(填报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填报员完成数据填报后提交至本部门审核账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再提交至学校审核账户。
4.本次数据采集任务中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请密切配合,保证数据按时提交。
5.浏览器版本要求:Chrome、firefox、Sogou、Safrai、IE10.0以上。
6.有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图书等指标合格标准,请认真查看附件4。
四、工作联系人
QQ群:452068826。联系人:白艳晶,电话:2663915;李双,电话:2663660。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