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教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8-10-17浏览次数:54

各学院、部、处、附属医院: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2018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及备案课题(含规划及青年项目)成果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省规划办不予受理。

2.提交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

3.纸介材料:重大、重点课题提交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提交电子稿),需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

4.需提交结题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

二、时间安排

1.1031日,结题材料按要求装订好上报评估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稿PDF文档一套。

2.112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成果鉴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或等级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3.115日,结题申报材料上报省规划办。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详细研究课题鉴定评审标准(见附件),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及结题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9),纸介材料上报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图书行政楼1211房间),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97500742@qq.com联系人:刘富,电话:2663915;李双,电话:2663660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 2018 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pdf

      2.课题结题验收汇编材料装订格式.doc

      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doc

      4.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结题成果免于鉴定条件.doc

      5.研究报告参考格式.doc

      6.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doc

      7.课题开题报告书(省规划办2017年修订).doc

      8.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doc

      9.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