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附属医院: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2018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及备案课题(含规划及青年项目)成果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必须有采用证明,否则省规划办不予受理。
2.提交汇编材料电子稿PDF文档一份。
3.纸介材料:重大、重点课题提交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备案课题可以不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必须提交电子稿),需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研究报告(2万字以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
4.需提交结题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
二、时间安排
1.10月31日,结题材料按要求装订好上报评估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稿PDF文档一套。
2.11月2日,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成果鉴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推荐或等级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修改并延期结题。
3.11月5日,结题申报材料上报省规划办。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详细研究课题鉴定评审标准(见附件),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及结题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9),纸介材料上报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图书行政楼1211房间),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97500742@qq.com,联系人:刘富,电话:2663915;李双,电话:266366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 2018 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说明.pdf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