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52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启动2018年下半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并且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装订本三册(其中一册为原件),内含:立项申请书、任务下达书、开题报告、结题验收书(由所在单位提出结题的初审意见,加盖公章)、研究报告、论文或著作的复印件(各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调查问卷样表、工作记录本等,装订材料请按照结题材料模板顺序装订(见附件4)。结题验收盲审书一份。
三、项目调整或延期:
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项目成员调整及延期的项目需填写课题变更申请表或延期申请表,相应表格请至评估中心网站下载。
四、其他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结题初审工作,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并填写结题汇总表一份(注明“XX部门结题汇总表”),学院将于12月初组织结题评审。结题材料必须按要求整理,课题变更申请表或延期申请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含结题盲审书)。
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楼1211室,联系人:刘富,电话:2663915,李双,电话:2663660。邮箱:9750074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4.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汇编材料装订格式.doc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