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通知

发布者:高教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次数:47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做好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548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和填报数据工作部门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体育教研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

二、工作内容

1.监测数据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各填报单位登录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完成相关工作。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协助单位帮助提供相关信息。

2.本年度采集内容新增“临床医学专业开办情况补充表”12项,主要涉及临床医学实验室、教学基地、主要课程、实习情况等,请填报单位研读内涵后认真填报。

三、时间安排

1.1022日,各牵头单位将数据填报人与审核人姓名发送至QQ97500742,同时,评估中心完成各牵头单位填报与审核账户权限分配。

2.1028日,各基础数据表牵头单位完成数据填报与审核,提交至平台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关联调用,并将表格传至QQ群:452068826

3.1115日,其他表格牵头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

4.1120日,完成学院数据审核,提交至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四、工作说明

1.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各类指标测算的主要依据,临床专业新增表格为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及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联合制定,将作为2021年后学院迎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基础数据,请各单位认真填报。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各类指标测算的主要依据,临床专业新增表格将作为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础数据,请各单位认真填报。

2.请填报人员认真研读 “填报指南”(附件2,每个表格下方均有数据内涵及检验关系说明),准确了解所负责表格的数据内涵、精准掌握时间节点,即自然年:201811日至1231日;学年:201891日至2019831日; 时点:2019930日。

3.请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科研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1028日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工作,为其他单位的填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4.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指定专人(填报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填报人员完成数据填报后提交至本部门审核账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后,再提交至学校审核账户。

5.浏览器版本要求:ChromefirefoxSogouSafraiIE10.0以上。

6.本次数据采集任务中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请密切配合,保证数据按时提交。

五、工作联系人

QQ群:452068826。联系人:白艳晶,电话:2663915;李双,电话:2663680

    附件1: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2.填报指南2019-最终版.docx

    附件3.数据采集模板.zip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10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