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厅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GJYJYJXZLPGZX--傅嫣然发布时间:2020-08-03浏览次数:131

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此次项目申报涵盖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内容。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含新增“疫情专项”)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1、附件1-2)。

    2.立项数量

    根据教育厅核定的立项数量,学院确定一般研究项目18项,推荐重点委托项目4项,推荐疫情防控专项4项。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数、重点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科等方面确定申报名额,各相关单位根据推荐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具体数量详见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

    (1)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研究的项目与本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相符合,从事相关工作取得过一定相关研究成果。

    (2)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3)一般项目的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学院或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项研究成果在应用上能够“落地”,解决教学实际问题。

    2.重点委托项目

    (1)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 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项目主持人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

    3.疫情专项

    (1)疫情专项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学校在职一线教师,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2)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限报一个项目。

    4.申报类别

    可重复申报。在申报书首页项目类别、汇总表备注上填写清楚,学院组织评审后将根据评审结果与个人申报意愿,最终确立重点、专项、一般项目。例:同时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或疫情专项,汇总表只需填写重点项目汇总表,并在备注上标明同时申报一般项目或疫情专项。

    5.相关说明

    (1)各教学单位申报课题的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参照指南要尽量广泛,涉及指南各领域。

    (2)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正承担或已结题的院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的不得以相同研究内容参与本轮申报工作。未按时完成研究和结题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成人教育管理研究的教师申报。

    (4)此次立项结题标准参考本通知结题工作要求的结题标准,项目下达后按此要求开展研究并准备结题材料。

    (5)各单位做好伦理审查与初评工作,并填写初评记录,与申报书同时上报;初评结果需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评估中心。

    (四)材料要求

    1.项目立项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报送邮箱;

    2.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报送邮箱;

    3. 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一份。

    二、结题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同时将对已经完成的2017年度至今的省级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7 年度备案的一般研究项目将为最后一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即废止。相关事宜如下:

    (一)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论文需刊发在学院认定的一类、二类期刊(期刊目录见院政发[2018]52号文件附录)上发表论文两篇并署名课题来源及编号,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3)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

    2.重点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从下一年度开始,凡未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且于2020年9月后刊发的论文,将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汇总表(部门盖章)纸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7和附件1-8),电子版发送至报送邮箱;

    2.结题验收书纸质一式三份(附件1-9),电子版发至报送邮箱;

    3. 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它证明材料一份,各单位负责审核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

    三、人员调整及延期要求

    申请人员调整或延期的项目,须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 版。

    四、上交材料要求:

    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6:00,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ypgzx@qmu.edu.cn,联系人:傅嫣然。联系电话: 2663680,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楼1211室。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8月3日      

2020 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