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院需编制提交《齐齐哈尔医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公示,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部门和内容
1.编制部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是全院性工作,需要多个部门提供文字材料和相应图表,包括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财务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育教研部、研究生处、科研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
2.编制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质量报告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部分。学院对各部门需编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见附件2),请各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认真总结本部门在上一年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果、形成的特色以及存在的问题,重点描述专业培养能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及学风管理等,凝练本科教学工作特色,挖掘本科教学工作亮点,特别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本科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进行总结。
二、编制要求
1.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手段,各部门的材料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素材。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深入挖掘基础上,文字材料至少有1/4以上的内容有更新,高质量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真实反映本科教学情况,充分展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成效,突出典型事例。报告不限字数,要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简练、格式规范,报告中的数据要与国家填报平台保持一致。
3.为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时提交,请各部门务必于11月20日(星期五)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提交材料联系人:白艳晶,电话:2663915,邮箱:qypgzx@qmu.edu.cn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