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习—建设—改革”阶段的通知

发布者:GJYJYJXZLPGZX--傅嫣然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61

院直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精神、《关于做好迎接新一轮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院政发[2021]22号)要求,现就推动“学习—建设—改革”阶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需收集国家有关文件、专家对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解读等资料,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同志共同学习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根据审核评估指标逐一对标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内容,并建设与改革各项工作,同时在工作中逐步积累材料。

        2、各职能部门依据《关于做好迎接新一轮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院政发[2021]22号)(附件2)中审核评估的指标内容和审核要点全面梳理服务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自建工作,进行专项建设。同时做好顶层设计并指导教学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指令明晰、易操作。

        3、各教学单位主动谋划、自我加压、对标自查,以本次审核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将审核评估准备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都取得扎实成效。

        4、请各单位、部门对标指标体系后,于9月27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包括:对标自查本单位各项工作与指标体系间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缩小差距与不足的具体工作举措,创新改革工作设想等等。

        5、为方便工作,评估中心组建了“审核评估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并将陆续在该工作群中推送审核评估工作相关通知和材料,请各位联络员及时关注。

        6、工作联系人:白艳晶、李双,联系电话:2663915。

        特此通知。

附件1.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迎接新一轮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院政发[2021]22号).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参考资料.pdf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