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GJYJYJXZLPGZX--傅嫣然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103

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1)。

        2.立项数量

        根据教育厅核定的立项数量,学院确定推荐重点委托项目2项、一般研究项目17项,其中一般项目中3项为奖补项目,为2021年双创大赛、超额完成第六届、第七届“互联网+ ”大赛的奖励数量,此3项用于支持获奖导师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

        一般项目由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数、重点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科等方面确定推荐名额,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2。各相关单位根据名额进行推荐,重点委托项目和奖补项目不占各部门申报名额。各单位推荐后,由学院组织评审,按照教育厅核定数量备案及择优委托推荐。

        (二)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14项)

        (1)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研究的项目与本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相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2)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3)一般项目的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学院或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项研究成果在应用上能够“落地”,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建议参照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2)

        2.奖补项目(3项)

        (1)此项目是2021年双创大赛、超额完成第六届、第七届“互联网+ ”大赛的奖励数量,用于支持2021年双创大赛、第六届、第七届“互联网+ ”大赛获奖导师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由获奖教师参照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2)中第三类进行申报。

        (2)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研究的项目与本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相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3.重点委托项目(2项)

        (1)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

        (3)重点委托项目申报按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2)申报

        (三)相关说明

        1. 此次三个类别不可兼报。在申报书首页项目类别、汇总表备注上填写清楚,学院分别组织重点委托、一般和奖补项目的评审。申报课题的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建议参照重点指南,要尽量广泛涉及指南各领域。

        2.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正承担或已结题的院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的不得以相同研究内容参与本轮申报工作。未按时完成研究和结题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同时不接受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申报。

        4.此次立项结题标准参考本通知结题工作要求的结题标准,项目下达后按此要求开展研究并准备结题材料。尤其注意结题论文级别的要求,重点委托项目需发表北大核心论文2篇,一般及奖补项目需在学院认定的一、二类期刊上发表2篇。

        5.各单位做好伦理审查与初评工作,并填写初评记录,与申报书同时上报。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自 2017 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论文需在学院认定的一类、二类期刊(详见附件)上发表论文两篇并署名课题来源及编号,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3)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

        2.重点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 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 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学院将统一进行检索。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汇总表(部门盖章)纸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6和附件1-7),同时提供电子版

        2.结题验收书纸质一式三份(附件1-9),同时提供电子版。

        3.研究报告纸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 1-11)、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中论文、著作、奖励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各教务科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佐证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

        三、人员调整及延期要求

        申请人员调整或延期的项目,须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上交材料要求: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5:00,请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ypgzx@qmu.edu.cn,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联系电话:2663905、2663680,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楼1212室。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2.相关附件.zip

       3.初评记录表.doc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