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GJYJYJXZLPGZX--傅嫣然发布时间:2023-08-02浏览次数:73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及教研室:


为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促进教学各环节规范管理,加强教学各环节的质量保障,扎实推进学院审核评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院拟定于8月下旬进行教育教学档案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自建自查阶段


(一)自查工作时间:8月3日—8月20日


(二)材料时间范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三)自查对象及内容:


自查对象:各学院(部)、附属医院、教研室教育教学档案。


具体内容:教学管理、教学运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考务管理、师资档案、教学质量保障、教研活动、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实践教学、特色项目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附属医院:参考《各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目录》(附件1)进行自建自查,完善本单位教育教学档案目录,并按目录整理档案材料。


2.各教研室:参照《各教研室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目录》(附件2)进行自建自查,完善教研室教育教学档案目录,并按目录整理档案材料。


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教研室针对自建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


4.做好纸质版档案存档,如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过程性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做好电子版存档。


二、学院督导组抽查


(一)在各学院(部)、附属医院、教研室自查总结后,学院组织审核评估督导组按照各单位的教育教学档案目录进行抽查,做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时整改。时间为8月下旬9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院将根据各单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整改回访,评建工作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并将整改结果进行写实性通报,同时反馈专家意见至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1.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目录.xls

   2.各教研室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目录.xls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