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附属医院: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材质量评估办法》(院政发〔2022〕1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教材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建立和完善本科教材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学院现决定开展教材质量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外语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临床教学中心、图书馆、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口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等单位,2022-2023学年教师授课时使用的教材及实验(实习)指导书。
二、评估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6日。
三、评估指标:《齐齐哈尔医学院教材质量评估办法》中的《齐齐哈尔医学院教材质量评估表》(教师、教学督导用表)和《齐齐哈尔医学院教材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详见附件1)。
四、参加评估人员:
1.各教研室组织2022-2023学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对本人在本学年教学中使用的教材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进行评估,并形成教研室层面的评估小结。
2.各学生管理科室组织学生,对2022-2023学年学习过程中使用的教材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小结。
3.各教学管理科室组织教学督导,对2022-2023学年教学中使用的所有教材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小结。
五、评估安排
1.各相关单位教学管理科室汇总各教研室、学生管理科室和教学督导的评估结果和评估意见,撰写教学单位层面的评估总结,建立教材质量跟踪调查档案。各单位评估总结(模板见附件2)于2023年8月10前发送至邮箱:qypgzx@qmu.edu.cn。工作联系人:白艳晶、李双,联系电话:2663915。
2.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各单位的教材质量评估材料,报至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选用教材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材质量评估办法.docx.docx
2.各单位2022-2023学年教材质量评估总结模板.docx.doc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