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学生的质量主体地位和意识,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67号)文件要求,现就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评教时间:每位教师本学期授课中期,在教学互动e站中向学生推送评教信息,学生自推送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前均可评价;
2.评教主体:全日制本科生;
3.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4.评教次数:学生对每位授课教师进行1次评价。
二、评教流程
1.移动端:需微信关注齐齐哈尔医学院微服务公众号,依次点击WebVPN—师生登录—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点击教学互动e站—点击学生评教。
2.PC端(校内):登陆齐齐哈尔医学院官网首页-机构设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学互动e站(个人端)(在右下角)-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学号,首次登陆密码为学号),或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陆。
3. PC端(校外):登陆齐齐哈尔医学院官网首页-一网通办-webvpn–师生登录-教学互动e站。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附属医院: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熟知评教方式;提醒本单位所有授课教师及时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完成评教任务;引导教师及时查看评教结果,重要问题及时给予回复;由于教学互动e站数据来源于教务系统数据,请各单位注意排课时确保信息全面、准确。
2.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在课堂上客观、公正的完成评教,提醒学生避免全部满分和故意低分;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学生参评情况、评价分数及主观建议,必要时可在系统上及时与学生交流反馈。
3.学生教学信息员:协助教师做好评教的动员和指导工作,带头完成学生评教;每月及时完成信息员反馈。
4.学生:全体学生应认真阅读评教指标,结合教师实际教学情况和自我学习成效,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本学期所学课程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注意避免全部满分或故意低分的现象。评教结果匿名反馈至教师。
四、评教结果运用
1.评估中心:学期末评估中心总结全院学生评教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分析报告;学生评教成绩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2.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本学年评教结束后,将本单位学生评教总体情况及时反馈至教师;将评价数据表、评教工作总结报送至评估中心。
3.任课教师:在教学互动e站—评教大数据模块及时查询学生评教结果,并以学生评教活动为导向,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形成教学反思书面总结。
工作联系人:李双,联系电话:2663915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