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听课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4〕21号)《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院发〔2024〕21号)要求,为了激发全校师生的质量意识、营造“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质量文化氛围,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质量协同机制,学校将开展“五一”假期后首日专项听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2024年5月6日本科生全部课程
二、听课人员:校领导;职能、教辅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教学单位领导班子;直属附属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副院长;校级教学督导。
三、听课重点
(一)校领导和职能、教辅部门:可对联系的班级听课或自行选定听课对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临床教学中心、校级教学督导本次需选择临床课程进行听课。
(二)教学单位(含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副院长:重点听新入职教师、新开课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较低教师的课程。
四、听课查询和评价操作
(一)课程查询方式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选择课程听课。具体查询方式: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课表查询,可点击课程课表、全校教师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等进行查询。
(二)评价方式
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登录“教学互动e站”录入评价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听课反馈
(一)听课反馈会
1.5月7日下午,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听课反馈会,参加人员为职能、教辅部门相关听课人员,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代表和教师代表。
2.教学单位通知职能、教辅部门相关听课人员参加反馈会时间和地点。
(二)反馈内容
1.教师方面:明确指出听课过程中教师授课的优点、需要改进之处,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
2.学生方面: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教师互动等的评价。
3.其他方面:对教学环境、教学设施等的评价。
(三)听课建议向师生反馈
各教学单位及时梳理反馈建议,听课周内以教学例会、学生班会等形式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和学生,用于指导教师改进教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六、相关说明
(一)听课人员于4月26日前完成听课计划表(见附件2)的填写,并报送至评估中心;听课记录本与听课评价表可于4月30日前至图书行政楼1212室领取。
(二)听课人员须提前进入教室,至少听课1学时,课间休息时方可离开;职能教辅部门听课人员听课后,将本人联系方式告诉相关教学单位教务科,便于教学单位通知其参加听课反馈会。
(三)附属第二、三医院及口腔医学院的听课人员,参加其现场反馈会;附属第一医院的听课人员,参加其线上听课反馈会。
(四)各教学单位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本次专项听课活动的新闻报道。
(五)“教学互动e站”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评估中心联系。
工作联系人:白艳晶、李双 联系电话:2663915。
附件:
附件1.教学互动e站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听课计划表.xls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