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为客观公正反映教师教学情况,帮助教师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听课管理办法》(院政发[2024]2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督导、同行听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完善教师群体内部督导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公正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促进教师研究教学、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学习质量提升。
二、听课范围
面向全日制统招本科生所开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选修课。
三、听课人员
领导干部、督导教师:按课程安排妥善编排督导听课计划,保证课程、人员的覆盖情况科学、合理。
同行教师:听课教师与任课教师之间应讲授同一门(类)课程,听课安排科学、合理。
四、听课内容
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学习等,应重点关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师生互动、案例引入、课堂管理、PPT质量、测试题质量等方面。
五、工作要求
1.听课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方式,各教学单位领导须高度重视,严明听课要求。
2.听课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在听课记录本上认真记录,并及时在教学互动e站中填写评价表。听课教师课后将重点关注内容与授课教师进行当面反馈;近期的教研室集体备课时,需增加同行教师听课反馈和教学反思等内容。
3.同行听课应本着发现问题和改进教学的原则,根据授课情况如实打分,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杜绝印象分、人情分,打分不高于95分,不符合要求不计入有效分数。
4.教学督导需按照评价表逐项如实打分,分数呈正态分布,体现差异性,避免分数过于集中在某一区域或过高。督导评价得分少于75分的教师,由督导员及时约谈指导和二次听课。
六、其他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将1-8周、9-16周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1)、集体备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于2024年10月14日和12月9日15:00前报送至邮箱qypgzx@qmu.edu.cn,工作联系人:白艳晶、李双,电话:2663915。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