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根据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实际,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调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1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调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校级教育督导人员。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专职校级教育督导人员1名,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全校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现职处、科级干部)。
(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高等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前沿。
2.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3.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研究生学历取得博士学位。
5.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上(1975年12月1日前出生)。
6.具有履行教育督导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
7.与组织选调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不得报名。
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 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11: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自荐方式,报名之前由个人向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如实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时间内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自行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和各类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本人参加选调面试。
(三)面试
面试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院发〔2025〕15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主要复核选调资格条件,现所在部门出具工作实绩和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等方式进行,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本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会议批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63915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880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选调校级教育督导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