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JYJYJXZLPGZX--傅嫣然发布时间:2026-06-02浏览次数:245

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25日后出生)。

        4.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6月25日之前)。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及同年度上述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四、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均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均为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期限与成果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结题按课题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此外按《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24号)规定,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国内教育教学期刊目录一、二类中发表1篇论文,论文需见刊。

        六、工作安排

        1.申报人在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14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并导出《申请书》。

        2.申报人所在单位做好形式审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各部门限申报1项。

        3.6月15日-18日学院审核并办理盖章事宜,盖章后返给申报人。

        4.6月19日14:00前完成平台上传。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5.6月19日14:00-17:00,学校端完成审核提交。

        七、项目选题与申报范围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48

        八、材料要求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5日11:00前提交《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工作联系人:傅嫣然,联系方式: 2663680。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6月2日

附件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重点条目与重要方向.docx

附件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附件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