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范围
2021-2025年立项,现已按期完成的院级教研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2021年立项项目此次为最后一次结题。
二、结题要求
按照各类别院级项目不同的结题要求,将目前在研项目归纳为6类,具体结题要求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初审
1.评审原则
请各单位从学院教育教学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结题初审,初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人。实行项目主持人回避制度。
2.形式审查
审核结题验收审批表和汇总表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人员信息等是否与立项书或变更后的信息一致;审核论文一作、三网查询、项目编号、项目组成员公开发表情况、研究报告字数及查重等是否符合结题要求。
3.内容审查
重点审查研究过程纪实材料、研究报告和论文成果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结题条件,初审后在结题验收审批表上填写结题意见。
(二)学院评审
学院从教育教学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四、项目变更与撤销
项目变更于每年开展结题工作时进行,项目组成员调整、研究内容发生重大改变、结题时间提前或延期一年时,需提交项目变更表。
项目因主持人工作调转、研究内容陈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的,可申请撤销,剩余经费收回。2021年立项项目到期无法按时结题的,需填写撤销申请表,剩余经费收回。
五、材料报送
1.材料内容
(1)结题验收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结题材料汇编(附件4):纸质版一册及PDF电子版。汇编中的论文、著作等提交复印件,须经各单位审核原件并盖章。
(3)结题材料审核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七份。
(4)结题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报送。
(5)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7)及项目撤销申请表(附件8):纸质版一式三份。
2.报送时间
6月30日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变更申请、撤销申请;8月23日前报送结题材料。地点:图书行政楼1212室。
3.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傅嫣然,电话: 2663680。邮箱:qypgzx@qmu.edu.cn。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