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部署,现启动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和填报数据单位
牵头单位: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协助单位: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各附属医院。
二、工作任务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全校数据填报的组织工作;数据填报单位的填报人员负责分管相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录入工作,审核人员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审核提交工作;协助单位按各数据填报单位的质量要求,提供具体数据和文本材料,提交到数据填报单位统一录入。具体工作任务见《2022年数据填报账号及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0日。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填报方式
1.系统登陆:建议使用IE浏览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在地址栏输入https://udb.heec.edu.cn/进行登录。
2.账号、密码:数据填报账号、审核账号详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密码将分别发给各单位联络员。
3.数据填报、审核:数据填报人员使用填报账号进行数据录入,提供了Excel模板(附件2)的数据项,可先将数据录入相应模板再导入数据平台,审核人员使用审核账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校级账户。
五、日程安排
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国家数据平台”。具体录入顺序为:
第一步:9月29日—10月4日,人事处填报“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第二步:10月5日—6日,教务处填报“表1-3-1临床教学基地”、“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第三步:10月7日—10月12日,人事处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学工部填报“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填报“表1-7-1本科实验场所”;科研处填报“表1-7-2科研基地”;
第四步:10月13日,组织部填报“表3-1校领导基本信息”、“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第五步:10月14日至24日,各牵头部门填报人员可录入和上传其他表格数据及文本资料。
第六步:10月25日-10月31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所有数据汇总并审核。
第七步:数据的进一步修改和矫正。
特别说明:涉及基础数据表的部门要确保基础数据表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否则将影响到其他数据的填报。数据填报无误后,请随之审核通过,否则相关联的表格将无法进行填报。
六、工作要求
1.国家数据平台将应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2.请相关单位详细阅读《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附件3、附件4),注意与去年相比发生变化的部分(高亮标注)及相关数据与《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数据的一致性。
3.结合近几年数据填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本年度工作安排,评估中心总结了部分工作提示供相关单位参考(附件5)。
4.各部门应对提交数据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现状,教育部评估中心将基于本次填报的数据,对2023年参加本科评估高校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5.请各牵头单位将具体工作负责人姓名于9月29日11:00前告知评估中心,联系人:白艳晶、李双,电话:2663915,QQ工作群:452068826。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