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学院于2016年9月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评估,按照《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黑政教督办函[2016]11号)和《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函》(黑政教督办函)[2017]2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于2018年下半年接受审核评估整改实地回访,学院须于2018年7月中旬前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上报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做好“整改报告”编制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编制整改报告的部门:
1.职能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团委、宣传统战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教学单位: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外语教研部、社会科学部、体育教研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
二、整改报告编制的内容:
1.时间范围:2016年10月至今
2.编制内容:按照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编制任务分工” 中的“整改内容”逐项编制,重点编制 “专家组提出需要整改的方面”及“专家组提出必须整改的方面”,结合典型整改事实,充分使用数据说明主要整改措施及实际成效。
3.整改报告要实事求是,用典型整改案例和数据说话,不讲空话、套话,同时要对照审核评估整改报告,认真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三、具体要求:
1.请任务分工中涉及的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统筹好本部门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的撰写工作,并于5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本部门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评估中心,电子版发至:qypgzx@qmu.edu.cn,联系人及电话:白艳晶,2663915。
2.编制格式请参考附件2。
附件3: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pdf、
齐齐哈尔医学院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docx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5月8日
